江 门 市 人 事 局

 

江人发[2007]256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270号),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将于200846日举行。现将我市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江门市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1126日上午9时起至1214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mkszx.com)或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网站进入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各市、区人事局要提醒报考者注意阅读《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附件1)文件规定的免考条件。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71214日。报名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2008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江门市各市、区报名点安排表》(附件7),各市、区报名点必须于1214日前完成报名工作,1217日前上报《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订单》(附件5)(传真电话:3480638)。

考生要严格按照《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附件3)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三)语种和专业类别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 三个级别。考生可阅读《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范围》(附件2)后选择报考级别。

二、 考试时间

200846日上午 900—1100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英语各专业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的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英语各类别、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两种,试卷及答题卡(AB卡)装封时已交叉排列。试卷按   型走向由1名监考员向考生发放,答题卡(AB卡)对各个考生通用。监考人员须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试卷扉页的应考人员注意事项,准确地按试卷所规定的试卷代码填涂在答题卡相对应的位置上。

2、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各报名点报名时要向考生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二)考场设置

考场统一设在市直,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试考务费每人60元。

六、 考试用书与培训

(一)考试用书

2008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种类见《2008年度全国职称

外语考试用书订单》(附件5)和《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辅导书订单》(附件6)。

考生可通过网上预订并打印订书单(一式2),在“报名确认”时统一办理订购手续。

(二)考前培训

江门市干部学校将利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的远程培训课程

开设职称英语考前辅导班。辅导班初步定于明年三月份开班,培训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的同时直接到干部学校办公室(环市一路1307室)办理预报名手续,也可电话预约报名。咨询电话:39502803950277

七、证书发放事项

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领取2008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时间后,考生需于四十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通知书,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市直咨询电话3950271

附件:

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2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范围

3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4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5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订单

6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辅导书订单

    72008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江门市各市、区报名点安排表

 

 

 

○○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外语考试  通知

江门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9日印发

 

 

附件1: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发[2007]120号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1960()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一)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二)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广东省人事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2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考试等级

A

B

C

 

 

 

⒈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⒉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⒈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级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⒉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⒊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⒈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注:(一)表中“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专业人员”是指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属县或县以下管辖(不含区,但含行政区辖的乡镇单位)。

    (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附件3

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附件4

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