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江门市人事考试网
 

关于转发《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事厅、建设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

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
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

[2007]220号)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